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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小作坊备案许可证,所加工产品可以当预包
来源: 未知 发布时间:2020-12-04

小作坊生产的产品,只能标识小作坊规定的标签,其和预包装食品的标签标识完全不同,因此,小作坊即使有备案,其生产的产品也不能当预包装食品销售。

下面,具体谈谈上述两者在标签标识上的差异。

小作坊产品的标签标识要求: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的,属于散装食品,散装食品可以在规定的市场流通,散装食品销售时,应在容器上采用挂牌或者标贴的形式,标识出生产者名称、品名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和储存方法等,如果拆分后再简易包装进行销售的,还应添加生产者地址、经营者名称、小作坊登记证以及产品配料组成等信息。
 

下面我们再来看看预包装食品的标签标识

预包装食品为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食品,其标签标识应注明以下内容:产品名称、产品配料、净含量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储存方法、食用方法、厂家名称、厂家地址、厂家电话以及许可证编号(SC)、执行标准、营养成分表等内容,如果是贴牌产品,还应注明贴牌商的相关信息,绝大部分预包装食品均有条形码,当然,这不是硬性规定。除了条形码外,其它的信息均要求详细标注 否则就是违规行为。

从以上的分析可以很清楚的得出结论,小作坊生产许可证是无法生产预包装食品的,食品安全牵涉到千家万户的安全问题,有关部门也日益重视,作为食品的生产者,更应严格的按照食品法的法规执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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