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,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; 2.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在同一城市范围内,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、副省级城市、地级市(地区、洲、盟)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; 3.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,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; 提示:三个条件同时满足的纳税人才可以申请哦~
提示:三个条件同时满足的纳税人才可以申请哦~